热烈祝贺“威海市圣海航运有限公司”被威海海事局评为2021年度威海辖区内A级航运公司,我司“秀山轮”被评为2021年度威海辖区内A级船舶
关于公布2021年度威海辖区航运公司和
船舶分类分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强化航运公司和船舶差异化管理,发挥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作用,促进航运公司依法诚信经营和管理,根据上级信用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局年度公司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局结合辖区航运公司、船舶2020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对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及其所属船舶进行了分类分级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要求如下:
一、对A级公司和船舶的优惠待遇
1、各单位、部门要对A级公司和A级船舶优先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海事政务受理业务,提供“容缺受理”、“极简办理”等服务举措,缩短业务办理时限。
2、公司申请公司审核时,如其安全管理体系未发生重大变动,可按简化程序办理,即:减少审核组人员、缩短审核时间、在审核公司岸基部门的体系活动情况时减少样本抽查数量等。
3、对A级船舶适当降低船旗国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频次。
4、根据公司需要,可向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业内其
他相关单位提供公司有关安全信誉信息。
二、对B级公司和船舶按照现有规定进行监管和服务。
三、对C级公司和船舶的监管措施
1、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C级公司和C级船舶的监督检查,公司日常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在实施公司审核时要增加代表船和岸基活动抽取样本的力度。
2、各海事处要将到港C级船舶列为重点监管船舶,加大船舶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船舶监督处负责督促公司及其所属C级船舶每年至少接受2次船旗国监督检查,并于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船舶监督处报告接受检查情况。
航运公司分类分级评价结果仅作为我局实施差异化管理的依据,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有关监管措施和要求,鼓励A级航运公司和船舶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督促B级和C级航运公司和船舶加强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共同促进航运业安全、健康发展。
威海海事局
2021年2月2日
经评价,威海辖区内A级航运公司3家,B级航运公司22家,C级航运公司6家;A级船舶8艘,B级船舶110艘,C级船舶18艘。其中,我司被评为A级航运公司,我司“秀山轮”被评为A级船舶。